动迁补偿安置协议应与谁订立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7-06-22 16:04) 点击:412 |
通常情况下,动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拆迁人、被动迁人、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。但如果是动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,公有出租房屋且被动迁人选择货币补偿、动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、动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,或是动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,那么,动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、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补偿安置协议。 房屋动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: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、货币补偿金额、补偿安置方式、搬迁期限以及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。实行产权调换的,补偿安置协议还应当包括安置房的价值金额、面积、地点和层次等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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